1 总则 国际手球联合会在本规则中确定了手球球门的标准,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得到国际手联的正式批准,并使用国际手联授权的标志。 2 手球球门的技术标准 2.1球门尺寸(内径)高2米,宽3米。 ,球门立柱由一根横梁相连。球门立柱的后沿应与球门线的外沿齐平。球门立柱和横梁应由同样材料制成(木质、轻金属或合成材料),截面为8×8厘米。四周必须漆成与背景有明显区别的相间色带。 2.2球门立柱与横梁连接处应漆成28厘米的相同色带,头它色带均为20厘米长。球门应缚挂一张网,以使掷入球门的球不会立即弹出 2.3其它技术要求见附件1。 3 手球门规格图(略) (参见《手球竞赛规则》)。 4 国际手联授权标志 4.1国际手联授权标志的授予 4.1.1任何手球门制造商,只要其产品符合各项技术要求并履行财务方面的规定,提出申请即可获得国际手联认可标志的授权。 4.1.2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以德文、英文或法文向国际手联秘书长提交,并附上技术资料。 4.1.3国际手联负责派人审查技术条件和考察产品,费用由厂家负责。 4.1.4检测需要收费 4.1.5如要后继的检测中,检测发现的问题得不到纠正,或不能执行财务合同时,国际手联保留收回手球门标志授权的权利。 4.1.6法律裁决地为瑞士的巴塞尔。 4.2国际手联授权的球门标志 国际手联允许在门柱外侧印有明显的彩色标志。该标志包括国际手联正式标志和字样。 4.3球门的使用 4.3.l建议国际手联所有正式比赛均使用印有国际手标志的球门。 4.3.2从国际手联秘书处,可以免费获得生产印有国际手联认可标志的手球门的制造厂商名单。 4.4批准费 4.4.l交纳批准费后,手球门制造商获得将国际手联授权标志印在其生产的球门上的权利。使用国际手联授权标志的权利由国际手联总秘书处以合同形式确定。 4.4.2批准费应以瑞士法郎每年结算,在签订合同的当年即应给付,以后的每年应在1月31日前给付。 4.4.3如双方不解除合约,合同将继续有效。 4.4.4如合同的一方面不再对授予或使用国际手联的标志感兴趣,应至少在当年底前3个月以挂号信形式通知对方。如超过规定期限,下一年必须继续执行合同。 本规则1995年11月25日由国际手联执委会通过,1996年1月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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