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比赛时间, 结束信号和暂停 比赛时间 2:1 16岁和16岁以上球队的比赛时间均为两个30分钟, 中间休息通常为10分钟。 12岁至16岁青少年队的比赛时间为两个25分钟, 8岁至12岁少年队的比赛时间 为两个20分钟, 中间休息通常都为10分钟。 2:2 如果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打成平局, 而竞赛规程又要求必须决出胜方, 则在休息5分钟后进行决胜期的比赛。决胜期由两个5分钟组成, 中间休息1分钟(双方交换场地)。 如果第一个决胜期后仍为平局, 休息5分钟后再进行第二个决胜期的比赛。第二个决胜期仍为两个5分钟, 中间休息1分钟。 如果第二次决胜期后仍为平局, 应按竞赛规程决出胜方。 结束信号 2:3 当场上裁判为第一次开球鸣哨时, 比赛时间开始。当公开计时钟自动发出结束信号或计时员发出结束信号时, 比赛时间结束。如果时间已到但公开计时钟没有自动发出结束信号或计时员没有发出结束信号, 那么裁判员应鸣哨示意比赛时间结束(17:10)。 注:如果没有带自动结束信号的公开计时钟, 计时员应使用座钟或秒表并在比赛结束时发出结束信号(18:2第二段)。 如果使用公开计时钟, 应尽量使之由0'-30'计时。 2:4 (半场或全场)结束信号发出前或同时的犯规和非体育道德行为均应判罚, 尽管有时结束信号已经发出, 仍应判罚。裁判员只有在相应的任意球(规则13:4规定的任意球除外)或七米球掷出并得到直接结果后才能结束比赛。(可参见规则解释1) 2:5 如果正在掷任意球或七米球, 或球已在空中飞行时, (半场或全场的)自动结束信号响了, 必须重新掷球。重新掷球并得到直接结果后, 裁判员才能结束比赛。 2:6 在规则2:4-5描述的情况下掷任意球或七米球时, 队员和官员发生的犯规或非体育道德行为仍然要判罚。执行这种掷球时进攻队员发生犯规违例, 不再判给对方掷任意球。 2:7 如果裁判员确认计时员过早发出了(半场或全场的)比赛结束信号, 他必须使两队留在场上, 赛完剩余时间。 重新开始比赛时, 由过早发出信号时控制球的队掷球。如果当时比赛已经中断, 比赛重新开始时根据当时的情况掷球;如果比赛正在进行, 则根据规则13:4a-b掷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上半时(或决胜期前5分钟)结束过迟, 下半时必须相应地缩短。如果下半时(或决胜期后5分钟)结束过迟, 裁判员无权作任何改变。 暂停 2:8 比赛时间何时中断以及中断(暂停)多久, 均由裁判员决定。 下列情况必须暂停: a)判罚两分钟罚出场, 取消比赛资格或开除时; b)判七米球时; c)一分钟球队暂停时; d)换人违例或‘额外’队员进场时; e)计时员或技术代表发出信号时。 f)根据规则17:8, 裁判员之间有必要进行协商时。 在其它一些特定情况下(规则解释第2条), 根据情况通常也给予暂停。 暂停期间违犯规则与比赛进行时违犯规则同样处理(16:13第一段)。 2:9 暂停时, 裁判员应用手势通知计时员何时停止和重新启动计时钟。 暂停信号是三声短哨和手势16。 暂停以后重新开始比赛时, 必须鸣哨(15:3b)。 2:10 在正常的比赛时间内, 每队每半时可有一次一分钟的球队暂停(规则解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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