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球 3:1 球必须是圆的, 由皮革或合成材料制成, 表面不应发亮和光滑(17:3)。
3:2 不同级别球队所用球的圆周长和重量如下: 3号, 58-60厘米, 425-475克, 为男子和男子青年队用球(16岁以上); 2号, 54-56厘米, 325-375克, 为女子和女子青年(14岁以上)及男少年用球(12-16岁); 1号, 50-52厘米, 重290-330克, 为女子青少年队(8-12岁)和男子少年队用球(8-14岁)。 注:所有正式国际比赛用球的技术要求, 见《国际手球联合会手册》。 本竞赛规则不规定“小手球”的尺寸和重量。
3:3 每场比赛必须至少有两个球可供使用。比赛中, 备用球必须放在记录台上随时准备更换。这些球必须符合规则3:1-2的要求。
3:4 由裁判员决定何时使用备用球。为尽量减少比赛中断和避免暂停, 裁判员应在需要时尽快使备用球投入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