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山东威海体育训练基地
江苏省苏州市体育局
新疆体育训练一大队
山西省晋中市体育局
三、竞赛项目
女子比赛
男子比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
女子比赛:2010年5月9日至18日在山东威海举行。
男子比赛:2010年5月20日至29日在江苏苏州举行。
第二阶段:
女子比赛:2010年9月6日至15日在新疆举行。
男子比赛:2010年9月8日至17日在山西晋中举行。
五、参赛单位
男子: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广西、北京部队或其他注册单位。
女子: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广西、新疆、北京部队或其他注册单位。
六、参赛资格:
(一)参加全国手球锦标赛的单位(指所代表省(区)市、部队队)须参加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两个阶段)。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
(三)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未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赴赛区须携带注册证。
(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正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方能参赛。
(五)运动员须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赴赛区须携带保险单复印件。
(六)教练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未注册教练员不得参赛。
(七)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不同单位参赛。因2010年为第十二届全运会运动员代表资格确认年,如确有参加过上半年比赛的运动员需要变更注册单位,须按总局有关规定在2010年6月30日前进行重新注册,并经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注:1、参加全国锦标赛的运动员,只要符合年龄规定,可代表本单位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
2、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的运动员,除全国锦标赛等专业类的比赛外,不得参加全国其它类别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 参赛队数不足8支队(含)时,采用以下办法。
1、预赛阶段:采用单循环赛办法进行比赛,决出预赛阶段名次。
2、决赛阶段:采用预赛中获得第1-2名、第3-4名(以此类推…)等相邻名次的队进行排名赛的办法,按相关队在两个阶段中两场比赛的积分和净胜球数多少决定最终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决赛阶段比赛结束时,两队积分和净胜球数相同,以决赛阶段比赛结果决定最终名次。
(二) 参赛队数为9支队至12支队(含)时,采用以下办法。
1、预赛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办法进行比赛,决出A、B两组的全部名次。
2、复赛阶段:获得预赛阶段各组第1-3名的队组成C组,第4名及其以后名次的队组成D组。各组采用单循环赛的办法决出全部名次。预赛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比赛。